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上回只要了一百块是因为摸不准自己拿不拿得出来。
但转念思及那枚空荡的灵石,温千晓最终还是没说什么,只道:“好生歇息。”
改建风竹楼一事交给了燕归竹。
于是没过几日,整个无界孽海都知道魔尊有心上人了。
一时孽海轰动,魔将震惊,色狐狸心碎。
彼时温千晓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,正拿着新做好的两套衣服,犹豫不决。
白子游在宁和殿里住了这么多天,乍听见温千晓说要带自己出去,不由愣住道:“去哪?”
“去哪都行,总不能一直闷在宫里。”温千晓想了想,“今日就先去山下的孤城走一走,喜欢的话,再带你去别处玩。”
白子游不置可否。
这些日子下来,他早已想明白,自己成了孽海魔尊的一只金丝雀,享着无名宫里的锦衣玉食,作为代价,恐怕这辈子都无法再重获自由,因此对离开孤绝山并未抱有什么太大的兴趣,总归还是要回来的。
“试试这套新衣。”
“好。”他顺从地穿上了。
布料似流水滑过指缝,触感微凉,流光溢彩,不掺半点杂色。用寸金难买的灵蚕丝缎裁成这么一身宽袍大袖,真真奢侈至极。
这魔尊的新鲜劲儿上来,倒也肯狠心下血本。只是等过段时间后腻了情深的戏码,还不知自己会遭受怎样的羞辱。
白子游敛起眼底的愁绪,淡淡一笑:“好看。”
温千晓被笑得头皮发麻。
刚醒来时的那个拧脾气小仙君不见了,取而代之的是狗皮膏药似的撕不开的乖顺伪装。
还偶尔透出那么点哀莫大于心死的味道。
强者之路,我愿为卒,前进虽难,谁可曾见我后退半步!总的来说!这是一个骄傲到只向父母低头的热血修仙故事!...
一名刑警穿越到美国,变成了洛杉矶警局探员。 渡过最初的迷茫后,他屡破奇案、名扬国际,被称为史上最为传奇的神探……...
主要内容一个四十多岁生活不如意的失业男人,一次误服体内产生了一丝丝气体,经过漫长摸索一步步使自己强大起来,利用内力优势改变着生活,把这个中年男人的改变,整个过程中所有发生事情呈现出来(涉及身体朋友,亲戚,道教,官场,娱乐圈,体育等各方面内容)第一次写小说,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,更希望大家看过指出我都错误......
主角是燕国的一个杀手,在一次刺杀任务中被人设局重伤濒死,却被刺杀目标所救,授以剑道,并知道了自己的身世,发现自己早已生在局中,为了查找真相,步步为营,潜伏,拨开种种谜团,在江湖和庙堂掀起血雨腥风,主角最终能否找到答案?一剑万里问苍天,快意春秋尽风流!......
关于沐光永无枪火:《沐光永无枪火》战争结束,失去双亲的半妖林庶灵失去方向,拥有漫长生命的他不知如何度过余生。爷爷在临死前将一本棕皮书交给林庶灵,如果人生没有目标不如将每天所言所行记载下,让后人可以追忆这段历史存在。这是一个风云交际,波澜壮阔的时代,人、妖、魔、精的群英们汇聚一堂为了各自理想不断奋斗,谱写出一段壮丽的史诗。...
未来时代,基因决定命运,基因也决定——爱情。 陈松虞很早就知道,自己和某人的基因匹配度高达100%。一个叫做池晏的男人,会是她完美的结婚对象。 但她并不想结婚。她唯一的理想是拍一部惊世骇俗的好电影。 为此,她偷偷将基因报告给销毁了。 直到有一天,她被一群彪形大汉堵在首都星的后巷。 一个人慢条斯理地从阴影深处走了出来。 那个男人高而瘦,寸头,古铜色皮肤,衣领深处隐隐露出后背呼之欲出的刺青。 松虞两眼放光,直接冲了上去:“拍戏吗帅哥!只要你肯,我就捧你演星际极道太子爷!” 对方似笑非笑地看着她:“不需要演,我就是。” * 乱世出英雄,池晏向来是最快的那把刀。他本以为自己也会是那个统一帝国的人,直到他做了一个糟糕的梦。 他梦到五年后自己就会彻底发疯,他的毕生基业只能拱手送人。他将一败涂地,一无所有。 唯一能够拯救他的,是陈松虞。 靠近她,听到她的声音,他就能短暂地清醒。 那么她就只能属于他。 于是他伏在她的耳边,用一种极其诱惑的语气,低声道: “跟我走。” “你想要什么,我都能给你。” * 她是深海里的光。 是他唯一的救赎。 冷酷疯狗坏男人X落魄天才女导演 *狗血文,披科幻皮的古早恋爱梗,HE,作者给自己产粮 *真的不虐我发誓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