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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的家乡在南洋省的北部,一个偏远古老的村落,叠嶂群山,遮住了眼界与出路。
村子不大,拢共只有十来户人家,连鸡带狗的全算上,活物也不超过一百三十口。
这里的人世代靠橡胶与甘蔗为生,常年勤苦,却入不敷出。一层层的收购商盘剥下来,到手的,也只是个温饱。
他一日日地长了起来——尽管阿爸厌弃,却终舍不得他死,毕竟是老婆的命换来的。读书的地方在邻村,要翻过一座山。
每日不到五点,他便利落起身,搓搓眼睛,呵欠着烧水,煮饭,希望伺候周全,以换取阿爸一天的好脸色。
当然,也不是时常能换来的。
他知道阿爸脾气不好,自小躲着走,但总也有躲不过的时候。
其实阿爸也不全是看他不顺眼,常年独居,免不了一股子邪火,冲上头来,眼瞅着什么都没个顺眼。砸家里物什吧,终究要自己承担,免不了另花一笔,思来想去,还是揍儿子合算。
好在儿子不记仇,打完了照旧给他煮饭,也愿意陪他一桌吃。挂着泪痕的小脸,怯怯地冲他笑,讨好似地两手捧着缺口的碗,看得阿爸心里也是拧得难受。
但终又是管不住火气,几日一轮,反复循环,像是早操一般有了规律。
他怕阿爸揍他,更怕阿爸不让他读书。
尽管所谓的学校,只有一位老师,校舍也简陋得像个笑话,可眼下的痛苦总得有个宣泄的去处。铃声一响,他的思绪便随老师的板书飘去远方,暂时遗忘了屁股上的钝痛。
他爱读书,时常缩在教室一角,捧着大城市里好心人捐来的旧书,一页页地轻轻翻。小脏手总是怕污了字纸,习惯性的,先在汗衫上蹭两下,再一行行地比着读,嘴唇撅着,像只小鸟。
然而,在学校里也逃不过欺负。奇怪,生事的人总是能在人堆里,一眼挑出最软的那一个。
可他并不发作,只忍耐着。
他极擅长忍耐。
他知道,只要忍得够久,总会得到想要的结果,就像他哄着阿爸,愣是让他读到了初中,而那些欺负过他的孩子,却早早辍学,回家耕田去了。
忍着忍着,他就忍成了大小伙子。
刮骨脸,丹凤眼,不笑时凶狠,咧开嘴便又成了天真。
长手长脚,瘦长一条,吃的不好,偏又比村里其他男孩要高些,渐渐地,更没人敢欺负他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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