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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的很难形容我那时候的心情,我没有像别的男生那样看着她发愣,平静的“哦”了一声,然后跟姜涵说,挺不错的。看似波澜不惊,其实只有我自己才知道,我心里有个地方开始发芽生长,都是十七八岁的男孩子,还有什么不知道的,感情也是男生之间老生常谈的话题了,不需要所谓的迷茫,我确信,自己喜欢上了林诩。
拜林诩的美貌所赐,她的大名很快传开,那天下午的时候,人人,至少是男生们都知道了她的光辉事迹。然而那些事迹让所有人大为吃惊。女学生太漂亮了成绩就不容易好,这几乎成了真理。可是她成绩很好,好得近乎诡异。她是从别的学校考入我们中学,我们中学是全市乃至全国都有名的重点中学,能进来的都是各个学校成绩最拔尖的。而她,居然是一千多名学生中的第一名。
这一下惊退了很多对她有想法的男生,事后证明,当然还是有人不怕死。林诩对任何男生都不假以辞色,态度冰冷得让人想到北极的冰雪。我记得姜涵主动跟她招呼的时候,她一个字不说,仿佛我们是空气一样,视而不见的过去了。
其实她对所有女生也是这个态度,自然女生们看不惯她,她也没什么朋友,她仿佛从来没有朋友,除了文简。上大学的时候看到她跟文简那么要好,我真是吃了一惊。她几乎不对别人笑,但偶尔还能对文简笑笑,一起去食堂吃饭,去图书馆,不骑车的时候一边走路一边低低的说话,说着说着两人就笑起来,看花了路人的眼。
可是遇到我的时候,她依然是言简意赅。中学的时候,她从来也没给我机会让我可以更接近她,我考上大学之后回去找过她,她木楞楞的看着我半晌,转身就走了。大学的两年里,我总是想起她,为了那个模糊的影子,我拒绝了很多女孩;在外人看来,这件事应该非常浪漫,可实际上其中的辛苦除了我,别人是不会知道的。
偏偏我还记得那些事情。那时候我高三,她高一,我们在不同的教学楼上课,本来不会有交集的,可事由凑巧,我们的体育课是一节课,在同一个操场上课。感觉上,她不喜欢体育,老师宣布自由活动的时候她就径直回教室去或者去图书馆。她是真的喜欢读书,在图书馆能一坐就是一天;有的时候我会跟她搭话,第一次是故意掉了东西,她捡起来还给我;第二次是在图书馆,我们拿了同一本书,当然这个是无心的……最后一次,是高中阶段最后一次体育课下课的时候,她向来独来独往,那天也是,大伙往教室涌去,她一个人落到了最后,她走得那么慢以至于我非常担心,朝她走过去,然后就眼睁睁的看着她昏倒在塑胶跑道上。正是六月低,天气炎热,我以为她是中暑,背着她一路小跑到了医疗室;后来才知道,根本就不是中暑,那是她心脏第一次发病。
太多琐碎的细节在我脑子里盘桓不去,有时候我会思考这个问题,林诩会不会也能想到我?根本没有答案。
我担心她忘了我。所以当我在大学校园里再次见到她的时候,我就下定决心,无论如何不能再浪费机会。她的性格跟以前差不多,对我的每个提议她都摇头,说,对不起,我没有时间;我在电话里跟她表白,她默了默,还是说,对不起;然后果断的挂了电话。
我真是沮丧。于是我想办法认识了文简。人都不是先知,当时我不知道为这个决定会付出多大代价,等到彻底大彻大悟的时候,什么都来不及了。那种失去,好像用一把很钝的镰刀缓缓的把我的手足都割下来,血淋淋的,伤口上锈迹斑斑,绝望到生无可念。如果能够拿我的命去换她的,我绝不会有任何迟疑。
所以顾卓把刀架到我脖子上的时候,我一动不动,平生第一次认命,拒绝再想其他。那时候大雨倾盆,我自己那时候也是双眼迷糊,只能依稀看到他眼睛里布满血丝,表情狰狞可怖,脸上也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。他说,一字一句的说,怎么死的不是你?怎么死的不是你!
从他的神色里,我看得出来,他绝对能下得了手,而且凭借他三两下制伏我的手段来看,他根本不需要那把刀就能杀了我。我以为我必死无疑,可是经过漫长的时间之后,他终于把刀丢在路边,放开我。兀自笑了,喃喃的说,如果我杀了你,她会怪我一辈子的。
那场半夜开始的雨实在太大,最后把一切都冲洗得干干净净,那把锋利的刀子也给水流冲进了下水道,随着微弱的寒光一闪,没了。
这个比我小了快五岁的男孩子身上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气质,他说话的神色,深不见底的眼睛,目光里一掠而过的光芒让我如芒在背,仿佛只要几眼就能把人看穿,我见过城府最深的成年人都没有那样一双眼睛。很难有人会认为他是一个孩子。至少,从我第一次见到他起,就没把他当成一个孩子。后来我的确是知道,在他十八岁前经历过的事情,同样比我认识的任何一个人都多得多。
那天早上是我第一次见到他,在电话里听过他的声音,说话稳沉的男孩子,最初的片刻沉默之后,详细的问了我每个问题:文简是什么时候生病的,是你送到她到医院的,医生说了什么等等等等。离开医院的时候,我回头看了一眼。他搂着文简,低头看着她,表情虽然严肃,但目光里的心疼是怎么都骗不了人;我知道爱一个人是什么样子,当时宽慰的想,他们站在一起,很般配。文简有他照顾,很好,面前的这个男孩绝对不会像我这样,让她再受伤害。
只是,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。
文简和林诩能以钗黛并列,是有道理的。她是南方人,皮肤极好,白皙透亮,富有光泽;眼睛又大又圆,是那种标准的杏眼,哪怕是板着脸都有三分动人笑意藏在里面。她在学校里非常出挑,或许没有林诩那么美丽,但是开朗活泼,天真浪漫,并且,毫无心机。
这使得我在面对她的时候总是心怀歉意,我甚至都不敢直视她的眼睛,感觉到自己彻头彻尾是一个卑鄙小人;只是为了林诩而接近她。我几乎是愕然的感觉到她有点喜欢我,起初几天我不敢确认,可几乎是认识我们的人知道了。阮擅看着我说,你想怎么办?
我苦笑,我去跟她说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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