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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的话也没有关系。
这是正常人都会做的选择,他们都见过我在周纵夜身边的样子,心怀芥蒂才是常态。
更何况,这时候贸然和我在一起,恐怕会沦为笑柄。
即使已经这样宽慰自己,我看着他,心中依旧惴惴不安。
可他只是沉默地盯着我,没头没尾地问道:“你还喜欢听歌吗?”
我不明所以,犹豫了一会儿,点了点头。
他抓起我那只戴了戒指的手,敛下目光:“以后,我唱给你听。”
……
一想到婚事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定下了,我尚且觉得茫然。
回到家后,对着手上的戒指发呆了半晌,才突然想起来,那时候手机响了无数次。
……这是第一次,我对周纵夜失约。
看着手机上那些未接来电,我莫名地,并不觉得畅快。
这或许不能怪我。
自我出生以来,周纵夜的名字就如同捆缚在我颈项上的那根藤蔓,根系早就长进了血肉与骨骼。
每一次的修剪与拔除,都是对耐痛能力的一次考验。
好在这种状态不会持续太久,我会用尽所有办法,忘掉他。
想了想,还是决定把订婚的事先告知身边亲近的几个朋友,于是我给手上的戒指拍了张照,发在了自己的好友群里。
立刻有人兴师问罪:“好啊,这都订婚了才想起来告诉我们,婚礼不想要伴娘了是不是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