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在一片群山环绕的区域,有一个被人遗忘的村落——清风村。曾经,这里也是炊烟袅袅,鸡犬相闻,村民们过着简单而宁静的生活。然而,不知从何时起,村中怪事频发,村民们纷纷搬离,如今只剩下一片荒芜,断壁残垣间,杂草丛生,破败的房屋在风雨中摇摇欲坠。
年轻的记者秦宇,听闻了清风村的传说,据说每当月圆之夜,村子里就会传出隐隐约约的歌声和小孩的啼哭声,还有人曾看到过飘忽的黑影在废弃的街巷中穿梭。对神秘事件充满好奇的秦宇,决定趁着周末,前往这个被恐惧笼罩的村庄一探究竟。
当他踏入村子时,天色已晚,夕阳的余晖洒在破旧的房屋上,拉出长长的影子,给整个村子增添了几分阴森的氛围。脚下的石板路坑坑洼洼,偶尔还能看到一些破碎的瓦片和陈旧的农具,仿佛在诉说着曾经的热闹与生机。
秦宇背着摄影包,手中紧握着强光手电筒,小心翼翼地朝着村子中心走去。路过一间破旧的房屋时,他的手电筒扫到了窗户上贴着的一张褪色的年画,画中的娃娃原本应该是笑容可掬的,可如今却因为岁月的侵蚀和风雨的摧残,变得面目狰狞,仿佛在冷冷地注视着他。秦宇心里一紧,加快了脚步。
走到村子的小广场时,他发现这里有一口古井,井口被一块腐朽的木板半掩着。秦宇好奇心作祟,走近井口,用手电筒往井里照去。井里黑黢黢的,深不见底,隐隐约约能看到一些杂物漂浮在水面上。就在他准备离开时,突然听到井里传来一声微弱的叹息,那声音仿佛是从地底深处传来的,带着无尽的哀怨和凄凉。
秦宇吓得后退了几步,心脏怦怦直跳。但他还是强忍着恐惧,告诉自己这可能只是风声或者其他自然的声音。他继续在村子里探寻,来到了一栋看起来相对完整的房屋前。房屋的门虚掩着,秦宇轻轻推开门,一股刺鼻的霉味扑面而来。
屋内的家具都已经破旧不堪,灰尘厚厚的一层。秦宇在屋子里四处查看,突然在一张桌子的抽屉里发现了一本旧日记。他打开日记,上面的字迹已经有些模糊,但还是能勉强辨认出来。日记的主人是一个叫阿秀的年轻女子,她在日记里记录了村子里发生的一些奇怪的事情。
一开始,只是有村民在夜里听到奇怪的脚步声,后来陆续有人家中的物品莫名失踪,再后来,村子里开始有人离奇生病,却怎么也治不好。阿秀在日记里表达了她的恐惧和疑惑,她怀疑村子里有不干净的东西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阿秀自己也开始出现一些异常,她常常在夜里梦到一个穿着白色长袍、没有脸的人站在她的床边。
秦宇正看得入神,突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脚步声,由远及近。他紧张地握紧了手中的手电筒,关掉了灯光,躲在门后。脚步声越来越近,停在了门口。紧接着,门被缓缓推开,一个身影走了进来。秦宇的心提到了嗓子眼,大气都不敢出。
等那个人影走进房间,借着月光,秦宇看清了,那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。老人似乎没有察觉到秦宇的存在,他在屋子里四处张望,嘴里还喃喃自语着:“阿秀,你在哪里?阿秀……”
秦宇犹豫了一下,还是决定现身。他打开手电筒,照亮了自己的脸,说道:“老人家,你是谁?怎么会在这里?”老人被手电筒的光吓了一跳,看到秦宇后,眼神中露出一丝警惕。“你是什么人?为什么会来这个村子?”老人反问道。
秦宇向老人说明了自己的身份和来意,老人听后,叹了口气,缓缓说道:“年轻人,你不该来这里的,这个村子被诅咒了。”原来,老人是清风村的老村长,曾经见证了村子的兴衰。他告诉秦宇,村子里曾经有一个外来的道士,说村子下面镇压着一个邪恶的灵魂,一旦封印被破坏,就会给村子带来灾难。
一开始,村民们并不相信,但后来发生的一系列怪事让他们不得不重视起来。然而,一切都已经太晚了,邪恶的力量逐渐蔓延,村民们为了保命,纷纷逃离。老村长舍不得离开自己生活了一辈子的地方,留了下来,希望能找到解除诅咒的办法。
就在这时,外面突然传来一阵狂风,吹得窗户“哐哐”作响。老村长脸色一变,说道:“不好,它来了。”话音刚落,只见一个黑色的影子从窗户飘了进来,在空中盘旋着。那影子散发着一股寒意,让整个房间的温度骤降。
秦宇和老村长紧紧地靠在一起,注视着那黑色的影子。影子越来越近,逐渐凝聚成一个模糊的人形,正是阿秀日记里提到的那个没有脸的人。它伸出长长的手臂,朝着秦宇和老村长抓来。
秦宇本能地举起手电筒,对着那影子照去。奇怪的是,那影子似乎对光有些忌惮,在强光的照射下,它的动作变得迟缓起来。老村长趁机说道:“年轻人,快找找有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破解它的!”
秦宇想起了阿秀的日记,他推测可能和封印有关。他在屋子里四处翻找,终于在一个柜子的角落里发现了一个破旧的罗盘。罗盘上刻着一些奇怪的符号,秦宇隐隐觉得这可能就是关键。
这章没有结束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
可爱过敏原小说全文番外_乐知时宋煜的可爱过敏原,? 《可爱过敏原》 作者:稚楚 作品强推:因事故失去双亲的乐知时从三岁起,就寄住在宋煜家中,受到宋煜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,健康快乐地长大。为了保护他,身为兄长的宋煜在外不愿意公开和乐知时同住一个屋檐下的事。直到开学典礼的那天,突发过敏性哮喘的乐知时在众目睽睽之下倒地不起,演讲的宋煜冲下台去,众人才知晓他们的关系。...
上辈子林俞为了个男人和家里决裂远走,被背叛,被人踩在脚底肆意侮辱,死后空荡飘零,灵魂归不了故里。 没成想一朝梦醒重生。 那一年父亲还没早亡,母亲温柔娴静,祖辈尚在,阖家美满。 决心再不重蹈覆辙的林俞,致使九十年代初的建京木雕大户林家,最近人仰马翻。 家里粉雕玉琢娇养的小儿子,总是黏人不说,金豆子说掉就掉。 算命先生断言—— 邪灵入体,需找合适人家镇压。 然后奶团子就被塞进了隔壁老闻家,闻家是驻地军户,阳气最盛。 然后所有人就看着奶团子冲出去,抱住了人连家刚放学的独生子。 “哥哥。”他埋在少年的脖颈处软声喊道。 这是他在后来千疮百孔的人生中,模糊了记忆。 那个多年不见,到了最后却从部队千里赶来为他敛尸入棺的人。 …… 坚韧可爱受x学霸偶像攻 青梅竹马养成系团宠文 1v1,he...
++++孟良辰手指被纸片割伤,没到医院就愈合了——“孟孟拍戏手指受伤,忍住眼泪不哭,孟孟太坚强!”少女粉说。孟良辰中暑倒地——“孟孟,赞(站)起来!孟孟,赞(站)起来!”姨母粉哭道。孟良辰感冒38度——“孟孟发烧83度坚持排练,我们家偶像才是全民偶像!”文盲粉尖叫。孟良辰:我谢谢你们啊,既然大家这么喜欢我,那我可要......
高二,是所有故事的起点。苏时清遇到了沈寒洲。但互相喜欢的两个人,在高中时期都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。直到,高中毕业那天晚上,他们互相表白,顺理成章在一起了!还考上了同一所大学。大一这年他们之间只有甜蜜。他们即将上大二的那个暑假,苏时清担心的事还是来了!沈寒洲要去部队了。两人从那之后分别了好多年。幸好,最后,沈寒洲回来了......
超忆症,患上它的人能清楚记得人生中的每一个细节,大到世界转折,小到脑海中产生过的每一道想法。他们过目不忘、求知若渴,使得他们极易成为某种意义上的天才。 传说季雨时就是这样的天才。 另外,传说他是个Gay,长得还很漂亮。 他要去支援天穹七队的消息一经传出,就炸开了锅。 谁都知道七队队长宋晴岚一身匪气,深度恐同。 不仅凭着超强的能力两年内就成为了战场黑马,还最讨厌上面往他队里塞花瓶。 果然,宋晴岚当众发言:“有用?兄弟们是要去卖命,不需要会量子波动速读的小天才!” 后来。 一行人在任务中被逼到绝境。 那个漂亮的小天才眉目沉静,枪枪爆头,战斗力爆棚。 宋晴岚当着众人求他:“季顾问,留下来。” 末了,又补一句:“我给你卖命。” * 季雨时有个秘密。 他经常夜不能寐,记忆超载噩梦缠身。 能让他安然入睡的。 世上唯有宋晴岚。 [——我为你踏平世间苦海,永不回头。因为,你才是那渡我的岸。] ○真香文 ○痞气骚话长腿攻&超级记仇超忆症受,强强 ○或烧脑,但主要是为谈恋爱服务,全篇都是瞎扯淡 ○薛定谔的高科技(不要较真 ○超忆症其实很痛苦,创作需要,勿杠 ○作者玻璃心,看不下去点叉就行别留言了谢谢 【攻受人设在作者微博有大图,来自温捌太太@薛定谔的色感,特别特别感谢温老师!】...
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、天生社恐,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、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;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、会打篮球、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,不像他,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。 一朝穿书,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,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、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; 但他很快发现,书里的应晓雨、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,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;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,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; 应晓雨惊喜不已,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?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。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,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,书里不但全员是基,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。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,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:…… — 袁劭作为主角攻,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、自己是书里的角色,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;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,他是个舔狗,受是个万人迷,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。 袁劭:真TM又扯又操蛋。 因此进大学后,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,能离多远离多远; 很快他发现,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“柔弱娇嗔”,他只是看起来腼腆,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;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、暧昧不清,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,反而因为不熟,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。 袁劭:?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?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? 后来,袁劭放下戒备,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,还成为了朋友,友好相处。 再后来—— 袁劭:妈的,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?剧情设定都死了吗?...